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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

    王节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时间: 2017-01-10  点击量: 615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该案,并于2016年6月6日决定提审。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点评: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聂案都应该成为2016年度最引人关注的案件。首先是因为其时间跨度之长,从执行死刑到改判无罪其中间隔超过了21年!二是其过程之离奇,因为2005年王书金的自认其罪,使得康某某被害一案可能出现“一命两凶”,从而使聂案的申诉有了重大转机;三是其过程之曲折,在聂树斌家人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之后,2014年该案由最高法指定山东高院复查,山东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全面审查,并专为此案举行了前所未有的听证会,最后建议最高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从公布的现有证据来看,认定聂树斌犯罪的证据既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坚持“疑罪从无”改判无罪,无疑为未来的司法活动提供了准则和标杆。而由聂案平反所引发的异地复查、复查听证、全面审理等制度创新,又会产生深远影响。

       小编认为,一个案件之所以能成为对社会有影响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最关键的是案件的本身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度。最高院经过了21年终于还一个杀人犯了清白,虽然这份清白来的比较迟,但也算是给社会众人的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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