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节目主持人成老赖 非法获利75万被判刑11个月
最热文章
  • 微信群也是公共场所 ……
  • 小伙微信销售玩具枪 ……
  • 少年雷文峰之死 社……
  • 从司法实例谈天价索赔……
  • 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民事……
  • 从国际法角度分析金正……
  • 徐某某上诉状……
  • 最新文章
  • 广州大学故意杀人案嫌……
  • 男子宾馆内自杀 30……
  • “撞死人赔不起”众筹……
  • 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
  • 高速公路因债务及欠工……
  • 高速公路因债务及欠工……
  • 节目主持人成老赖 ……
  • 节目主持人成老赖 非法获利75万被判刑11个月

    王节    时间: 2018-07-13  点击量: 973

    712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有关金融犯罪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位80股评家朱炜明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

    尴尬的是,朱炜明非法获利的金额也只有“区区”75.48万余元。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他将付出11个月牢狱之灾的代价。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件

    在最高检的通报的案例中,朱炜明19827月出生,是原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纪人,还当过上海某知名财经节目节目特邀嘉宾。

    在任国开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期间,朱炜明凭借该电视节目特邀嘉宾的身份便利,多次以“抢帽子交易的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谋取利益,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

    最终,朱炜明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人民币76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抢帽子交易,起源于早期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员喊价的动作,引申含义是指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公开评价推荐自己买卖或持有的证券,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主办此案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顾佳介绍说,抢帽子交易之所以能够获利,构成犯罪,关键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抢帽子交易的人,往往对股市的预测能够让很多人产生信任。当行为人是证券从业人员时,这种信任度就更高。本案中朱炜明是所谓股市名嘴,是证券公司经纪人,同时受聘担任某电视节目嘉宾,每周五晚上在节目中评论股票,其节目拥有大批观众,足以形成影响股市交易价量的资金流。

    二是“反向交易。实施抢帽子的人总是事先打好了埋伏,对其推荐的股票,自己抢先买入。一旦股价上涨,在他人买入的当天,他就已先期卖出,抢了时间差,赚了利润,把跟风买进的散户套牢

    本案中,朱炜明违背了证券经纪人不得买卖股票的从业禁止规定,用父母、祖母户名的股票账户每周四提前买入大量股票,周五上电视节目进行公开推介,引诱收看节目的投资者在下周一的交易日内跟风购买,推动股价上涨。自己却反向抛售牟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造成严重的危害。

    三是“情节严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抢帽子交易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朱炜明获利75万元,操纵多只股票,明显影响被操纵股票交易价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