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它具有如下特征: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赠与的表示,合同就不能成立,这与馈赠的单方行为是不同的。
2.诺成行为。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需要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属于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所以是单务合同。
一、《合同法》及相关法条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29.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130.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一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3.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增,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典型案例
案例1:承诺为顾客免费办理保险但未办理的,责任如何承担?
[案情回放]
某电器商场为招徕顾客购买电脑,开展促销活动并刊登广告,在广告中承诺:凡一个月之内在本商场购买电脑的顾客,本商场将在购买当天兔费为其办理保险期为一年、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该商场还在当地报刊上刊登了相同内容的广告。听到这个消息,顾客傅成恩到该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脑,店员因疏忽未给傅成恩办理家庭财产保险手续。傅成恩将电脑搬运回家后想起未办理财产保险手续,但因第二天要到外地出差,心想几天后再补办也不迟,于是就没有再补办保险手续。
但是,在他出差的第3天夜里,家中遭窃,包括该电脑等家用电器被洗窃一空。傅成恩找到该商场,要求按照刊登广告的内容赔偿其损失,该商场经调查后发现,傅成恩在购买电脑时,并没有办理家庭财产保险手续,于是拒绝为傅成恩的电脑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傅成恩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商场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
在本案中,某商场在所作广告中宣传“凡1个月之内在本商场购买电脑者,本商场将在购买之日免费为其办理保险期为一年、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这是完全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的。而且,某商场的广告还明确约定了承诺的时间是1个月之内”,承诺的方式是受要约人在该商场作购买电脑的行为。这种承诺方式是法律所允许的,《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可见,要约可约定通过行为做出承诺。所以,在本案中,对于任何一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该商场购买电脑的顾客来说,都与商场订立了合同-—某购物中心为其免费办理家庭财产保险。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某购物中心向顾客赠与的意思已通过其广告表明,而傅成恩也通过购买行为表明了自己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该赠与合同已经成立。某购物中心有义务为傅成恩免费办理家庭财产保险。而某购物中心因工作人员的疏忽,未给傅成恩办理家庭财产保险的义务,因此,某购物中心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有质量缺陷的赠品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经营者应否赔偿?
2008年五一节日期间,某商场举行让利酬宾活动。当地居民项飞在某商场购物时获赠电饭煲一只。在使用该电饭煲煮饭时,因电饭煲漏电将项飞击伤造成左手部分功能丧失,后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项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商场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委托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该电饭煲进行检验,结果是该电饭煲常态绝缘电阻为零,可以直接导致电饭煲外壳带电,为质量不合格商品。
《合同法》第191条第1款:“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任”。“买一赠一”中的赠与,并非是无偿的,而是有条件或附义务的,即必须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因而接受的赠品仍然是通过有价交换而取得,只不过消费者不必直接就该赠品的价格负担付款义务。该付款义务已转移到赠与前的商品买卖中去了,这个商品买卖就是赠与的前提条件。因此,在本案中的赠与并不是无偿的,而是商品买卖中附条件的赠与。某商场从商品买卖中获取利润,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商场应对其赠品的瑕疵承担责任。由于该商场提供的赠品——电饭煲质量不合格,导致项飞在使用过程中,因电饭煲漏电被电击伤致残,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3:救灾捐献能否反悔?
2008年8月,某市遭到百年不遇的暴雨洪水。某电视台举办抗洪救灾义演,动员社会募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这是企业做广告的好机会,予以协同其他股东商定,决定在演出晚会上举牌捐献。在电视台举办的抗洪救灾义演晚会上,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晚会现场,代表公司认捐十万元。此后,杭洪救灾的募集单位每次打电话给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以其经济发生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并以书面形式表明撤销捐献。之后募集单位经过实际调查,发现某公司并未如其法定代表人所称的出现经济困难,而是有关负责人对当初的捐献反悔。募集单位于是将某公司起诉至法院。
本案涉及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问题。《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由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当赠与人不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其责任也应当有所限制,而不像一般双务合同那样,在履行给付义务时还应当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其他损失。合同法规定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即不包括迟延利息和其他损害赔偿,而仅限于赠与财产的本身。结合本案,即募集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即交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合同陷阱防范
1.赠与合同中,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屋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手续,赠与无效。
2.在赠与合同中,要附加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3.赠与的标的物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就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如果假借赠与名义实施行贿、索贿,以谋取非法利益的,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合同编号:________
赠与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赠与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赠与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赠人:(章)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