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有网友称12日下午在南京南站候车室,一男子公然把一位明显未成年的小女孩抱坐在自己大腿上,伸手到小女孩裙子里摸索。发布的微博中附有现场猥亵女孩的照片。
事件曝光后,据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通报,遭猥亵的女孩不足10岁,涉事男子已初步被南京铁路警方锁定。目前,警方正展开进一步工作。
8月14日中午12时许,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官微通报称,目前已经找到相关人员,后续调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因此事件特殊性质,请广大网友积极配合,既要严惩违法行为,更要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信息和事件情况,防止对相关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再伤害。
半个多小时后,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涉嫌猥亵女童涉事男子已被警方抓获,相关讯问正在进行中。有法律人士称涉事男子或触犯猥亵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38条对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