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但在个别地方的个别人眼里,清明节的时候似乎是个例外。尽管烧人民币这种事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小编搜索发现,如此疯狂又奇葩的举动几乎每年清明都会在新闻中看到,甚至有网友在贴吧和论坛里公然提议祭祀烧真钞。
这些人通常会在黄纸和一叠叠的冥币上面或多或少放些真钞。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有些老人认为,在冥币里放些真钞烧,能增加这些冥币的真实性,故去的亲人收到就一定会是真币了。这种讲法一代代传下来就形成了某些地方的“风俗”,年轻人图个意思,也乐于接受,于是渐渐盛行。
小编认为,清明节烧些纸钱、寄托对故人的思念之情无可厚非,但不能发展成为夹烧人民币的陋习,非但不可提倡,更要坚决抵制,因为此举已经触犯了国家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也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防碍人民币流通”;第二十七条则明确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
一旦烧人民币被发现,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常见的毁损人民币的行为还包括:1、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包括单位和学校为防收到假币,让员工和学生在上交的纸币上写上擦除不掉的名字;在人民币上打广告、寻人交友等;2、将人民币制成饰品、工艺品,摆在家中观赏,或高价出售;3、用于迷信活动。有的人在亲人死后,把人民币当陪葬品埋入坟墓;或为死者送葬,沿途抛撒人民币作为“买路钱”等等。4、故意将人民币的金属防伪线抽出取乐,致使人民币残缺不全。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公民应当爱护人民币,自觉维护国家货币的尊严和信誉。特别是一些小额的人民币铸币,其铸造价值往往比其面值高,毁损人民币就会增加人民币发行基金,甚至造成人民币流通短缺,不利市场上人民币的找换,既给国家造成浪费,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