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17岁小伙被网友卷走四千元后 两次抢劫的哥被抓
最热文章
  • 微信群也是公共场所 ……
  • 小伙微信销售玩具枪 ……
  • 少年雷文峰之死 社……
  • 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民事……
  • 从司法实例谈天价索赔……
  • 徐某某上诉状……
  • 从国际法角度分析金正……
  • 最新文章
  • 广州大学故意杀人案嫌……
  • 男子宾馆内自杀 30……
  • “撞死人赔不起”众筹……
  • 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
  • 高速公路因债务及欠工……
  • 高速公路因债务及欠工……
  • 节目主持人成老赖 ……
  • 17岁小伙被网友卷走四千元后 两次抢劫的哥被抓

    王节    时间: 2017-01-19  点击量: 432

    根据东北新闻网报道,17岁的少年,为了“弄钱”将目标对准了开夜班出租车的司机,却没想到抢钱逃跑后会被的哥穷追猛赶。匆忙中,小伙将抢来的钱扬撒向空中,还是没能逃出仗义群众的围追堵截。

    去年12月28日夜间,一个年轻小伙儿在东北大学南门附近招手上了郭师傅的车,当郭师傅把车开到指定地点附近,却发现乘车小伙儿说不准具体目的地,还总让郭师傅调头,专门往人少灯黑的地方转。郭师傅下车企图求救,但是被小伙叫回车内。这时,坐在副驾驶的小伙突然拿出一把刀向郭师傅右侧刺去,已经有防备心的郭师傅一闪身躲过,并按住对方左手,但其右手突然挥拳,打中了郭师傅。

    郭师傅回忆,车内对方左手持刀共刺出三次,都被自己躲过。随后小伙拿起车内仪表盘上的一沓钱,开门跑掉。事后郭师傅立马追上小伙,但是小伙将抢来的钱撒向天空,最终只捡回二十元钱。

    据警方介绍,经过审讯,龚某今年17岁,在抢劫之前经过网络认识一名网友,见面一天之后,自己打工赚的4000多元现金和其他财物都被这个网友卷走了。他对抢劫郭师傅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龚某还交代了另一起,在大东区一工厂附近持刀抢劫另一起出租车司机钱财的犯罪事实。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行为人故意指引郭师傅将车开向黑暗的地方,并且突然掏出一把刀向郭师傅刺去,当场使用暴力行为,使郭师傅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已经符合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基于暴力行为,行为人当场取得财物。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在被骗4000元之后,就产生了抢劫的犯罪意图,伺机寻找目标,在遇见受害人之后,行为人故意将行为人指向黑暗处,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故意。抢劫罪的既遂不以行为认是否取得钱财为标准,只要行为人使用暴力使受害人处于不敢反抗或者是不能反抗的状态即达到既遂标准,即使后来行为人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被抓获也是既遂,因此本案行为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小编觉得既然自己已经遭遇不幸,就不应该让自己的不幸变本加倍的施加到其他人身上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