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该案由因注意的问题

对于低价倾销不正当竟争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对于该类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竟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在适用本案时,要注意区分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的掠夺性定价的区别。这里的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行为仅指《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不包括《对外贸易法》和《反倾销条例》所规定的倾销与反倾销行为,由于其无需界定经营者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里的低价倾销也绝不是《反垄断法》的掠夺性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