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配合防止运料车辆污染市区城市道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4-07
【实施日期】 2006-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配合防止运料车辆污染市区城市道路的通知
惠府办〔2006〕26号


惠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改善市区环境,有效治理市区惠城区道路(以下统称市区道路)污染问题,巩固我市“四块金牌”成果,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部门配合,防止运料车辆污染市区道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