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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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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云保监发〔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情况的通报
云保监发〔2006〕58号
 
 
各保险分公司、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持证上岗制度是提高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加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是云南保险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关键的一年,各公司根据云南保监局的要求,联系实际制订了持证上岗工作方案,并与云南保监局签署了《2006年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责任状》。自实行责任制以来,各保险公司非常重视,都制定了责任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各公司2006年度持证上岗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供参阅。
  一、中国人寿云南分公司
  责任目标:2006年6月底持证率达到75%,12月底达到80%。
  持证上岗工作责任人:马宏
  (一)保障措施有力。一是专门成立项目工作组全面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二是各地州(市)分公司总经理与省分公司签订责任书。三是对连续两个月完不成月度持证率目标的地州(市)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培训措施到位。举办讲师培训班,不定期进行视频培训,并做好相应的教材选定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州(市)分公司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三)报表管理真实。各地州(市)分公司每月上报培训、参考、考试等情况报表,省分公司根据情况进行通报并给予指导。
  二、太平洋人寿云南分公司
  责任目标:2006年6月底持证率达到75%,12月底达到80%。
  持证上岗工作责任人:刘忠万
  (一)成立以总经理室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各中支主要领导和培训部代理人考试责任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二)要求各机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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