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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文报送程序进一步精简文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文报送程序进一步精简文电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6〕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文报送程序,精简文电数量,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和行政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文报送程序进一步精简文电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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