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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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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04-04
【实施日期】 2006-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67号)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兰政发(2005)13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重点工作、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性城市”等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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