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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7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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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7号
为适应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以定价公式约定货物价格的贸易实际,规范对公式定价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审定工作,便利企业通关,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第11号),对海关审定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做出了规定。
根据《公告》内容,天津海关对公式定价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审定做了相应规定,并制订《天津海关关于审定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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