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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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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发〔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淮安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做好我市归侨侨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410号)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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