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市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经2006年2月20日召开的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孝感市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保障消防工作需要,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公共消火栓建设与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孝感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管理、使用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