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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档案寄存保管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档案寄存保管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档案局:
  你局《关于申请将档案咨询寄存费正式列入收费范围的函》(榕档函[2005]02号)悉。根据一年的试行情况,经研究,核定你局开展档案保管、鉴定、消毒、杀虫、复制、修复、整理、编目等服务的收费标准见附表。
  本通知自二00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榕价服[2004]77号文试行期延至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2006年3月30日
  附件:
福州市档案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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