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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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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2006〕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高度重视做好政务督查工作,对推进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随着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深入贯彻,以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政务督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务督查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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