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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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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赣州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  200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和“一条主线,六个重点”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  一、继续推进《纲要》的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

  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专题讲座、“每日一学”、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纲要》;市、县、乡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班子成员至少安排1-2次《纲要》专题学习;市、县两级要继续抓好行政机关科级干部学习《纲要》的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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