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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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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6
【实施日期】 2006-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创新发展之年。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00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系统谋划,综合整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四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发挥出群防群治效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高危行业安全管理状况进一步好转,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为实现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发展。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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