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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全市环保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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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全市环保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  为贯彻落实襄樊市政府下达的《枣阳市政府2008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推动环保工作目标的落实

(一)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全市上下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来谋划发展,坚决克服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坚持经济工作与环保工作协调推进,生产建设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相互促进。要健全专家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开发、资源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健全环保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都要尽职尽责,全面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把削减任务、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和基层责任主体,确保按时完成。实行环保工作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在各类评先创优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市政府每年年终对各签状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在环保目标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通报表彰。

(三)健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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