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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中医药的需求,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和《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和《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内容,积极开展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  1.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
  基础部分
  一、中医理论基本知识
  掌握:
  1.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中医学的主要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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