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重点联系市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为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方式、管理方式与制度创新,引导市场向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结合2006年商务中心工作,我们对各地推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进行了严格筛选,经综合平衡,并认真听取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确定 48家商品交易市场(其中农副产品类28家,生产资料类20家,见附件1)为商务部重点联系市场(第一批)。 商务部与重点市场联系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式: 第一,着力推动重点联系市场升级改造。商务部将结合“双百市场工程”中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等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扶持重点联系市场改善基础及配套设施,促进市场升级换代。 第二,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