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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烟叶基层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烟叶基层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
 
 
福建、广东、广西、山东、湖南、湖北、河南、陕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黑龙江、安徽、辽宁、江西、吉林、内蒙古、河北、山西、宁夏、新疆、甘肃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浙江中烟工业公司:
  为认真贯彻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强化烟叶的行业基础地位,确定对烟叶基层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按照基层队伍建设、基础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方面内容,对县级烟草部门(重点是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的县级烟草部门)、基层站和打叶复烤企业建设情况展开调研。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1.县级烟草部门。
  (1)人员基本情况。
  (2)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后,县级烟草部门机构、岗位设置、经费保证、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
  2.基层站。
  (1)人员基本情况。
  (2)工作岗位设置与职责细分,人员配备和工作现状情况。
  (3)基层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聘用人员用工行为的情况;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的情况;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培训、晋级与鉴定情况;分配方面情况。
  (4)加强基层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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