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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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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的通知
龙政综〔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单位:
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发挥优势、营造气势、呼应态势、持续趋势,确保我市“三个一百”项目计划顺利实施,现将《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项目是发展的载体,经济增长要靠项目来支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项目挂钩领导和项目工作组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工作组和业主单位要紧密配合,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订科学的序时进度计划,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实施和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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