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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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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流通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强省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5)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现代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对于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和扩大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流通业发展较快,但流通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发展不快,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不健全、消费环境差,现代流通管理人才缺乏,职工队伍素质亟需提高。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国内分销市场的全面开放,流通企业调整重组步伐明显加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流通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完善,消费需求旺盛,具备了发展现代流通业的良好条件。抓住机遇,加快流通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流通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流通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加快流通业发展和推进流通现代化为主线,以增强流通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完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规范化管理水平、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发展目标:全市流通业实现增加值每年以18%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培育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现代流通企业集团10家左右,发展一批连锁经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构建起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善、竞争力比较强的现代流通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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