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推进依法治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依托科技手段强化税源监控、规范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局印发的《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自2006年起,在全省逐步开展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