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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造林绿化中切实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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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造林绿化中切实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经贸委、安监局、农林局、园林局,镇江供电公司:
  为促进各地在绿化造林工作中妥善处理好造林绿化与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之间的关系,促进林业生产、城乡绿化与电力安全协调发展,依据国家《森林法》、《安全生产法》和《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做好植树造林和城乡绿化建设中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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