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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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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技局关于《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黄冈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发挥科技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6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星火富民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为手段,以产业为基础,以增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能力为核心,以农民增收、得实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依靠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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