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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农业生产指导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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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2-28
【实施日期】 2006-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农业生产指导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6〕14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拟订的《北海市2006年农业生产指导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北海市2006年农业生产指导方案
 
 
  2006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农业生产“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年。为了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大力提升劳务经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拓展农业发展领域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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