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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中俄“国家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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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2-27
【实施日期】 2006-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中俄“国家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6〕3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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