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协助司法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落实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5]1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做好流通证券协助司法冻结和相关数据交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3月1日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和本公司《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的要求,做好流通证券协助司法冻结业务和相关数据交换工作。 二、证券公司办理的流通证券司法冻结历史数据申报: 1、请各单位在2006年2月27日至28日9:00-15:00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