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市综函(2006)1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2006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2006年2月22日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头一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将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思路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筑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法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坚持城乡统筹,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继续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清理拖欠工程款为主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切实完成国务院三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三年清欠目标 (一)2006年是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要求的最后一年,为巩固清欠成果、解决剩余拖欠,实现三年清欠总目标,颁布《2006年清理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