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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建发[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2-21
【实施日期】 2006-0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
商建发[2006]75号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营业部、各分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精神,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本着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原则,就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建立长期稳定的商银合作关系,现将有关事项联合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专项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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