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组织卷烟产品感官评吸技术培训及资格考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组织卷烟产品感官评吸技术培训及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卷烟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烟草产品质检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国烟办综[2005]46号)文件要求,受国家局科教司委托,国家烟草质检中心拟定从2006年3月中旬开始分别在郑州、上海、昆明举办卷烟产品感官评吸技术培训及资格考试(共4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考试形式:
  1、评吸技能和训练
  2、评吸技术的应用
  3、烟草中化学成分对抽吸品质的影响
  4、《卷烟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GB5606.4-2005
  本培训考试领导小组(见附件2)将分别对理论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