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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文字号】 全爱卫办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2-18
【实施日期】 2006-0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办公室:
  现将《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二月十八日

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继续贯彻2005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形势和广大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和难点问题,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在4—5月份,利用一周左右时间,发动广大群众,在城乡普遍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是加强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的卫生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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