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做好《中国建设年鉴》(2006卷)组稿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秘函[2006]5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建设部办公厅在组织编撰《中国建设年鉴》工作中,得到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大力支持。为做好《中国建设年鉴》(2006卷)(反映2005年主要工作内容)的组稿编纂工作,保证《中国建设年鉴》(2006卷)的时效性,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组织好稿件编写工作,及时报送。稿件有关要求请参见“《中国建设年鉴》编纂说明”,有关具体事宜请与《中国建设年鉴》编辑部联系。 请于2006年6月20日前,将《中国建设年鉴》(2006卷)文稿、软盘或光盘以及有关照片,寄送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何秀兰、张立群,010-58934804、58933378)或《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