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印发2006年培训就业司工作安排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发文字号】 劳社培就司函[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2-05
【实施日期】 2006-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2006年培训就业司工作安排的函
劳社培就司函[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我司制定了《2006年培训就业司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培训就业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培训就业司

二〇〇六年二月五日

 

2006午培训就业司工作安排  

  

  2006年培训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工作要点,围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问题的同时,加快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实施“5+1”计划行动;围绕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改善就业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就业。

  2006年培训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全国组织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40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培养新技师25万人;组织800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000万人。

  一、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增加就业岗位。分解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逐级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采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规范引导灵活就业发展。调整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制度,对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按月调度,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