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 信计资检字[2006]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为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度的要求,经部资质办研究,结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年审 换证及变更实施细则(试行)》(信部认证办[2001]30号文)中资质年审实施细则,制定了2006年资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方式和检查范围 2006年度监督检查方式分为复核和自查。复核是对获证单位近两年保持资质等级和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自查是资质单位就近一年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进行自我审查并报送有关材料。2006年度监督检查具体范围如下: (一)2004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参加2006年度复核。 (二)2003年和2005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参加2006年度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