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疾控发[2006]14
【发布日期】 2006-01-27
【实施日期】 2006-0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的通报
卫办疾控发[2006]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碘盐监测是普及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主要措施,也是消除碘缺乏病可持续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是执行修订后的《全国碘盐监测方案》的第二年,绝大多数省份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了碘盐的监测任务,大多数的县也按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居民户碘盐采样任务,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比2004年有所提高。现将2005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由于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共同努力,2005年全国碘盐监测覆盖面继续增大,共监测了全国1725个加工、批发企业,2529个县的居民户,检测居民食用盐样750558份,监测采样数量有所增加,居民户的监测覆盖率由2004年的85%上升到93%,监测数据代表性进一步得到增强。监测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也得到提升,有30个省(区、市)及时完成了碘盐监测(西藏虽然上报了部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