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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经输血传播艾滋病事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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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1-23
【实施日期】 2006-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经输血传播艾滋病事件的通报
卫医发〔200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5年12月2日,吉林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布了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发生的一起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的严重医源性感染事件及查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  一、主要问题和处理结果

  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卫生厅接待了德惠市1名艾滋病患者,该患者称是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输血感染的。随后,省厅立即进行了追踪调查。经查发现,给该患者提供手术输血的3名供血者中,有1名有偿供血者于2005年10月20日经省疾控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该供血者曾于2003年1月-2004年7月期间在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有偿供血15次,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共有25人,25人中:6人于调查前死亡;18人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已有2人死亡,16人为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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