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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保监发[2006]9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保监会机关各部门:
  现将吴定富主席在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保险公司和各保监局于2006年2月15日之前,将贯彻落实的情况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
  特此通知
2006年1月17日
  附: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2005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06年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到保监会调研,出席保险工作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充分肯定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生的积极变化,充分肯定了保险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绩,充分肯定了保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是有战斗力的。同时,对保险业发展寄予了殷切期望,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下面,我代表中国保监会,就总结2005年工作,做好2006年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5年保险业基本情况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挑战,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防范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迈出坚实步伐
  2005年以来,保险业以优化发展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转变增长方式为切入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险改革不断深化,发展质量逐步提高,效益观念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一是业务平稳增长。全年保费收入4927.3亿元,同比增长14%。产险保费收入1229.9亿元,同比增长12.9%;寿险保费收入3244.3亿元,同比增长14%;健康险和意外险保费收入453.1亿元,同比增长16.6%。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15225.9亿元,比年初增加3240.1亿元。二是市场主体稳步增加。2005年共有22家新公司开业,给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目前,全国共有保险机构93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6家,财产险公司35家,人身险公司42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三是保险中介较快发展。目前,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80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2万家,保险营销员147万人。通过中介实现的保费收入3596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73%。
  结构逐步优化。一是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农业保险扭转了多年来连续萎缩的趋势,责任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发展,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有8家保险机构获得10项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资格。为了促进结构优化,对保险监管费实行差别费率,适当降低了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的收费标准。二是业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财产险公司积极发展非车险业务,非车险占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寿险公司更加注重内含价值和长期稳健发展,寿险新单期缴和续期业务比例逐步提高,寿险标准保费比规模保费增幅高4.6个百分点。三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部地区发展普遍较快,一些西部省市也出现较快发展的势头。贵州、四川、湖北、陕西、山西五省的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9.7%、18%、17.9%、17.8%和17.2%。四是资产结构实现战略转变。债券投资占整个保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的比例,达到52.3%,比年初提高16.7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
  保险公司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保险公司境外上市和引进外资参股,使国际资本市场与战略投资者的外在压力逐步转化为公司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从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入到经营机制的转换。国有保险公司用人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管人员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高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三家国有公司分别制定了专业化基础上的集团化发展战略,国有独资控股(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关系逐步理顺。对三家国有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
  保险资产管理得到加强。一是专业化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量的77.7%,保险资金专业化管理的框架初步形成。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稳健增长,全年投资收益率达到3.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对促进保险产品创新、提高保险公司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增加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等新的投资工具,增加了资金管理的弹性和空间。
  最近,国务院相继批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这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又一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有利于推动保险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换,对于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提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这次政策的落实,必须以有效控制风险为前提。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操作复杂,保险业对这个领域的投资又比较生疏,缺乏专业经验。因此,要坚持制度先行,稳步推进,决不能一哄而上。
  (二)保险监管不断加强
  根据保险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按照建立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明显增强。不断加强和改善偿付能力监管,充分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引导健康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核心作用。对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发出监管意见书,并采取限制股东分红、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督促限期整改。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出台了4项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市场行为监管不断加强。各保监局不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全面开展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督促各财产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自查,防止因违规共保造成风险。对团险和万能保险进行检查,及时对投保人进行风险警示,严肃查处欺诈误导行为。开展保险公司数据质量问题调查,规范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对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委以及境外监管机构,严厉查处“地下保单”。在金融行业其他领域风险不断暴露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各公司自查投资管理风险,对部分国有公司资产管理进行了行政效能检查。认真细致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共处理信访投诉5144件,及时消除了行业发展中的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定期向全行业披露违规处罚信息。全年共处罚违法违规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415家,处理相关责任人216人,罚款1436万元。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财务监督检查,在促进国有保险公司规范经营和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险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加强保险法制建设。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已向国务院上报了修改草案送审稿。出台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和《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精算制度建设。实施新的财产保险准备金提取标准,逐步完善非寿险精算制度,引入寿险公司内含价值指标体系,编制了更加精确的新生命表。三是健全信息与统计制度。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以数据集中和运营系统平台整合为中心的保险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了统一的保险统计数据体系和保险市场监测指标体系。顺利完成保险业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中国保监会被评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四是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对造成重大经营风险以及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确保保险保障基金及时足额上缴。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达到50亿元。
  (三)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
  保险业充分发挥各项功能,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保障经济稳定运行。2005年,保险业共支付赔款与给付1129.7亿元,同比增长11.9%。特别是沿海部分地区连续遭受七次强台风及热带风暴袭击后,保险业主动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保险公司共受理台风报损案件14.4万件,支付赔款13.3亿元。此外,保险业还为“神州六号”载人飞船发射等重大项目提供了保险服务。
  支持投资和金融改革。截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315.8亿元,比年初增加3357.2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588.3亿元、金融债1785.1亿元、企业债12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保险公司持有银行次级债804.9亿元,占发行余额的44.6%,有力地支持了商业银行改革。在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时期,保险机构作为重要机构投资者,通过增加基金投资和直接投资股票,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直接和间接投资股票市场845.6亿元。
  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在鼓励出口和投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年来,共为426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提供了收汇保障,为217个企业中长期外贸及投资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为企业提供了116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便利,累计支持农产品出口近30亿美元,支持高科技产品出口211亿美元。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爆发禽流感疫情的情况下,共承保近2亿美元的禽类产品出口,有效保障了高风险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利益。初步统计,2005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额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6.4%。发布了《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对与我国经贸联系比较密切的60多个国家的国家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级,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对外贸易和投资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四)服务和谐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保险业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努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服务和支持“三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风险防范、资金管理和网络服务方面的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吉林、黑龙江、江苏、四川、新疆、宁夏、内蒙古、河北、上海等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4.3%,农业保险赔款同比增长94.8%,农业保险在稳定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和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逐步发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人工增雨防雹网络体系,仅2005年就成功实施人工增雨168场次,覆盖土地6732平方公里,使15万多户农民受益,减少经济损失约4亿元。大力开展农村医疗保险工作,有6家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提供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服务,涉及农民1765万人,累计提供医疗补偿服务519万人次,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效率,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河南新乡试点经验还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广西等地农村人身保险业务得到较快发展。积极开拓为“三农”服务的新领域,主动参与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建设,在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了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服务。不仅减轻了政府管理强度和费用压力,较好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问题,而且使征地农民得到了持续性的生活和养老保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截至2005年底,长期寿险责任准备金达到1.2万亿元,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全国社保基金的6倍和全国各级社会保障体系资金积累总额的1.7倍。共为近4亿人次提供了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赔款与给付支出107.9亿元。
  辅助社会管理。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新情况,中国保监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建设部和交通部等部门共同推进责任保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各保险公司开发了210多个责任保险产品,包括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险、长途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校园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等。北京、重庆、山东、江苏、江西等地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化解民事纠纷、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水平,充分体现了保险这一市场机制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
  (五)行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坚持“两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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