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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年薪制薪酬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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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地税发[2005]154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年薪制薪酬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154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年薪制薪酬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薪制薪酬实施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实施年薪制薪酬管理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其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通知规定。
(一)产权明晰,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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