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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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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国土房窗〔2005〕494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国土部门、直属窗口单位: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广泛性、时效性和国土房管系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和建设部《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局10月份下发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副局长杨族耀同志为组长,纠风办、窗口办、信息中心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网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分别成立以主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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