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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征管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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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地税函[2005]232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征管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宝鸡、咸阳、延安、商洛市地方税务局:
  为了确保“秦税工程”积极稳妥地推进,保证陕西地税征管业务系统2006年8月1日开始上线运行,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交流,按照上线单位必须代表关中、陕南、陕北三个区域的征管业务模式和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不同水平的原则,经省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宝鸡、咸阳、延安、商洛市地税局为征管业务系统第一批上线单位。为了使上线单位尽快调整工作重心,合理制定2006年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征管业务系统按期顺利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成立“秦税工程”推广应用办公室
  四市局要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秦税工程”推广应用办公室,具体负责“秦税工程”的推广应用工作,要抽调专人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业务规范、技术支持、资料采集、资料审核、资料录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  二、硬件设备配备工作
  硬件设备主要包括小型机、服务器、PC机和打印机等设备。
  对于小型机和服务器,由于“秦税工程”软件系统采用了全省大集中模式,所需小型机和服务器等设备由省局统一购置,在省局机房内统一管理,各市局无需再新购设备。各市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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