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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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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意见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首都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消费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重点
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调味品、水果、酒类、糕点、儿童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和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小加工作坊、集贸市场、便民店、中小餐馆为重点监控对象,抓住加工、流通和消费三个重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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