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唐山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公安字(2005)4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推动水上交通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杜绝非法渡运,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渡口达标率达到9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