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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属高校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各院系、部门;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将此通知转发到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各市属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市教委将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市属高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于2006年2月10日之前报市教委(市属高校将情况报市教委后勤保卫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情况报市教委青保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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