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4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4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寄宿制工程”)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