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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绵阳市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绵府办函[2005]27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绵阳市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5]27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为绵阳发展新跨越做出更大贡献,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绵府发[2005]1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建绵阳市民营企业维权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权中心的职责
  维权中心以全市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受理民营企业对市政府各执法部门及公共服务部门的投诉,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非诉讼案件代理、仲裁协调等服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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