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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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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令(2005年第15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商务部令(2005年第15号)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7月4日商务部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交通部会签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外派海员管理,规范外派海员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外派海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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