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办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0
【实施日期】 2005-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5]4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1991年以来,团中央先后命名了三批共129个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这些教育基地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加强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为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促进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发展,团中央决定开展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二、调查内容
  1.发挥作用的情况。调查各教育基地根据当地实际和自身实际,发挥优势,在教育引导青少年中发挥作用的情况。重点调查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全体青少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促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提供相关实例数据。
  2.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的情况。调查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包括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有关文件政策的颁布,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共建,新闻媒体的宣传等。要求总结有重要价值的举措,反映各地的积极探索,提炼可推广的经验。
  3.自身建设的情况。调查教育基地加强内部建设,加强教育资源管理和开发,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工作者队伍等情况,调查教育基地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要求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致力发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